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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提醒網站主辦者通過正規渠道進行網站備案

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官方網站發布最新新聞,提醒網站主辦者通過正規渠道進行網站備案,工信部官方網站備案工作中無任何形式的“快速備案”,而且不收取任何費用,謹防上當受騙。

  站長網編輯注意到,最近一段時間經常有站長反映自己的網站備案號碼被無端注銷,這可能與備案號碼是通過找人代備案或者自行備案時信息與網站主辦人身份不一致、聯系方式有誤有關。鑒于工信部備案中心規定的備案流程比較復雜,很多個人站長通過網上一些代理備案單位或個人對網站快速備案,根據備案時間的快慢,價格從150-350不等。由于很多代理備案都是個人在操作,在信譽方面并無任何保證,一旦備案號碼被注銷就網站域名立即就會被idc商移出白名單,網站也就無法正常訪問,給網站創辦者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失,因此很多個人站長也尋找海外主機來回避備案問題,筆者也建議相關領導部門簡化備案流程,支持更多的創業青年通過互聯網來進行創業。

  以下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官方網站發出的全部新聞內容: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互聯網行業管理的要求,保障互聯網信息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9號令),我部組織開展網站備案工作。近期我部接到舉報,反映所謂“網站備案代理公司”提供網站“快速備案”,并向網站主辦者收取費用,損害網站主辦者合法權益。在此我部提醒,我部網站備案工作中無任何形式的“快速備案”,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請廣大網站主辦者通過正規渠道開展網站備案,謹防上當受騙。歡迎社會各界對網站備案工作予以監督。

  如發現未備案、虛假備案、借網站備案名義行騙等阿行為,可向我部舉報,電話010-66418012,郵件beian@miit.gov.cn,我部將進行調查處理。未經備案,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通過不法渠道備案或進行虛假備案的,一經確認,將注銷備案,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或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公安司法部門。

  網站備案程序、時限規定及網站備案需提交的備案材料要求如下:

  一、網站備案程序及時限規定

  網站主辦者需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如實向接入服務商提交網站備案材料,并經接入服務商核實備案材料真實性后,由接入服務商向網站主辦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代交備案材料,備案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和齊全的,通信管理局將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通過;備案材料虛假、不真實和不齊全的,通信管理局將不予備案,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將不予備案的理由反饋給接入服務商,再由接入服務商將不予備案的理由通知網站主辦者。

  請網站主辦者選擇合法接入服務商為網站提供接入,履行法定備案手續,合法接入服務商名單可在我部網站備案管理系統(www.miitbeian.gov.cn)和各地通信管理局網站備案公共信息服務系統“自行備案導航”中查詢。

  二、網站主辦者需提交的備案材料

  (一)單位主辦網站,除如實填報備案管理系統要求填寫的各備案字段項內容之外,還應提供如下備案材料:

  1.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

  2.單位主體資質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如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社團法人證書等。

  3.單位網站負責人證件復印件,如身份證(首選證件)、戶口薄、臺胞證、護照等。

  4.接入服務商現場采集的單位網站負責人照片。

  5.網站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互聯網信息服務,應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網站從事電子公告服務的,應提供專項許可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6.單位主體負責人證件復印件,如身份證、戶口薄、臺胞證、護照等。

  7.網站所使用的獨立域名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個人主辦網站,除如實填報備案管理系統要求填寫的各備案字段項內容之外,還應提供如下備案材料:

  1.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

  2.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如身份證(首選證件)、戶口薄、臺胞證、護照等。

  3.接入服務商現場采集的個人照片。

  4.網站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互聯網信息服務,應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加蓋公章);網站從事電子公告服務的,應提供專項許可文件(加蓋公章)。

  5.網站所使用的獨立域名注冊證書復印件。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互聯網行業管理的要求,保障互聯網信息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9號令),我部組織開展網站備案工作。近期我部接到舉報,反映所謂“網站備案代理公司”提供網站“快速備案”,并向網站主辦者收取費用,損害網站主辦者合法權益。在此我部提醒,我部網站備案工作中無任何形式的“快速備案”,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請廣大網站主辦者通過正規渠道開展網站備案,謹防上當受騙。歡迎社會各界對網站備案工作予以監督。

  如發現未備案、虛假備案、借網站備案名義行騙等阿行為,可向我部舉報,電話010-66418012,郵件beian@miit.gov.cn,我部將進行調查處理。未經備案,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通過不法渠道備案或進行虛假備案的,一經確認,將注銷備案,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或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公安司法部門。

  網站備案程序、時限規定及網站備案需提交的備案材料要求如下:

  一、網站備案程序及時限規定

  網站主辦者需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如實向接入服務商提交網站備案材料,并經接入服務商核實備案材料真實性后,由接入服務商向網站主辦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代交備案材料,備案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和齊全的,通信管理局將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通過;備案材料虛假、不真實和不齊全的,通信管理局將不予備案,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將不予備案的理由反饋給接入服務商,再由接入服務商將不予備案的理由通知網站主辦者。

  請網站主辦者選擇合法接入服務商為網站提供接入,履行法定備案手續,合法接入服務商名單可在我部網站備案管理系統(www.miitbeian.gov.cn)和各地通信管理局網站備案公共信息服務系統“自行備案導航”中查詢。

  二、網站主辦者需提交的備案材料

  (一)單位主辦網站,除如實填報備案管理系統要求填寫的各備案字段項內容之外,還應提供如下備案材料:

  1.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

  2.單位主體資質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如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社團法人證書等。

  3.單位網站負責人證件復印件,如身份證(首選證件)、戶口薄、臺胞證、護照等。

  4.接入服務商現場采集的單位網站負責人照片。

  5.網站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互聯網信息服務,應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網站從事電子公告服務的,應提供專項許可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6.單位主體負責人證件復印件,如身份證、戶口薄、臺胞證、護照等。

  7.網站所使用的獨立域名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個人主辦網站,除如實填報備案管理系統要求填寫的各備案字段項內容之外,還應提供如下備案材料:

  1.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

  2.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如身份證(首選證件)、戶口薄、臺胞證、護照等。

  3.接入服務商現場采集的個人照片。

  4.網站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互聯網信息服務,應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加蓋公章);網站從事電子公告服務的,應提供專項許可文件(加蓋公章)。

  5.網站所使用的獨立域名注冊證書復印件。